龙潭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进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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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1-27
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实施以来,龙潭区大力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通过典型引领发展、政策激发活力、制度强化保障,实现村级集体经济快速发展。
典型引领发展。通过5类成效显著的发展模式,引领村集体经济快速发展。一是资源依托型,依托特色自然资源优势,开发集体经济项目。二是产业服务型,采取“合作社+村集体+农户”等形式,带动村集体和农户增收。三是股份合作型,村集体以土地、基础设施、资源或现金形式入股,实现共担风险。四是村企共建型,采取与驻村企业合作,为驻村企业进行配套的运行模式,增加村集体收入。五是能人带动型,采取选出一个好的带头人,整合现有资源,带领村集体快速发展。
政策激发活力。制定5项扶持政策,激发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一是立项优惠,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的项目执行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并进行跟踪服务。二是结对帮扶,采取领导和部门帮扶,加大发展规划、人才培养、资金支持等方面的帮扶力度。三是资金扶持,积极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和项目贷款贴息,目前已争取各级项目扶持资金75万元,贷款贴息12万元,区政府拨付扶持资金210万元。四是经济奖励,对新增经营性纯收入达到20万元以上的,拿出当年新增收入的10%(不超过20万元)奖励村干部。五是待遇激励,从成绩突出的村书记中,择优选聘为事业编干部,享受副乡(局)级待遇,目前已有4人享受这一政策。
制度强化保障。健全3项制度,保障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发展。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会计代管制,返聘农经专家作为区农经总站村级集体经济财务顾问,完善集体经济企业财务管理。二是健全民主监督制度,推进民主理财,按照“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要求,及时、准确、真实地公开相关信息。三是建立现代企业运营制度,推行股份制改革,通过村集体企业规范建章建制、规范财务管理、规范股权分配、规范审计追责等措施,保证村级集体资产安全。
目前,龙潭区102个村级党组织中,有51个村有村集体经济项目,30个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20万元。 (龙潭区委组织部 杜佳衡 黄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