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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邑区“三个优先”之花结出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硕果”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3-08-12

昌邑区 “三个优先”之花结出

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硕果”

今年是吉林省实施新一轮“三项工程”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十八大提出建立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精神,昌邑区以 “建经济强村、做惠民先锋”立功竞赛活动为契机,大力实施“三个优先”保障措施力促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壮大。

一是“制度优先”。昌邑区建立了从项目论证到达产达效一整套科学完备的“全程保姆式”农村集体经济保障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了昌邑区委制定的《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实施意见》,在原有奖励额度上提高额度,在原有惩罚力度上加大力度。农村集体经济工作评比表彰不在全区精简各类评比表彰之列,享有“优先”特权。

二是“服务优先”。昌邑区委组织有关部门就项目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对重点帮扶村项目集中调度,帮助落实政策,解决项目建设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召开专题会议,专门听取全区201320万元以上重点村工作进展情况汇报。为确保工作实效,每个任务村确定了1名区级包保领导和包保部门,享有从项目的选择、确定到达产达效进行全程服务与指导的“优先”特权。

三是“资金优先”。昌邑区克服经济增速放缓和老城区整体搬迁的财政吃紧压力,通过“上争、下出;外引、内掏”的方式,与银行等多方协调筹措资金,对农村集体经济项目落地落实达产达效给予“优先”特权。

截止目前,虽然全年刚刚过半,但昌邑区“三个优先”保障之花已经结出农村集体经济壮大的“硕果”。新增的1120万元以上的重点扶持村项目已经全部确立并开工建设,其中:种植类项目5个;养殖类项目2个;综合开发类项目3个;粮食深加工项目1个。11个项目总投资3697万元,其中,村集体投入资金370万元、土地30公顷、林地53公顷、水面130公顷。

(吉林市昌邑区委组织部 杜稀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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