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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三项措施助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2-12-21

磐石市围绕第二轮“三项工程”重点工作,坚持以“强集体,促强组织”的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探索、创新突破,着力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取得明显成效。
强化三个保障,确保任务落实。政策保障。结合实际制定了《关于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若干意见》,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作出部署,明确通过不断拓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领域和途径、加大对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扶持、积极化解村级不良债务、切实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组织保障等手段,为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发展提供了政策支持。资金保障。除市财政按照吉林市要求配套资金外,每个乡镇在发展村集体经济上总投入在10万元以上,鼓励各包保部门和企业在帮扶时尽可能的予以资金支持。目前,全市各级投入村集体经济发展资金达1500余万元。制度保障。按照“半年初见效,年底见全效”要求,以督查和考评为主要手段,分领域制定符合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的量化评价办法。建立健全了“周督查、月调度、季通报、年考评”工作机制,并落实了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包保责任制,确保村集体经济发展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实施六级联动,确保合力推进。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组织协调农业、财政、发改、城建等相关部门共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级领导定点联系。组织19名市级领导联系19个试点村,帮助理清思路,协调建设项目、资金和优惠政策;乡镇党委直接实施。乡镇党委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村集体经济发展负全责,直接组织落实发展项目;市直部门包保扶持。组织38个市直部门分别与19个试点村结成包联对子,重点在简化审批手续、降低规费标准、优先安排农用地转用指标、提供优惠贷款等方面全力扶持;域内企业结对帮扶。挑选域内19个有实力、党建基础好、热衷于公益事业的企业,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引进等方面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给予帮扶;选派干部驻村指导。从涉农、经济部门、乡镇街区选派19名熟悉农村工作和党务工作的副乡局级后备干部担任试点村党组织副书记,具体指导发展经济项目。目前,全市共结成各类帮扶对子76个,落实各类倾斜政策21项,帮助发展经济项目29个,解决实际问题109件。
实行五个依托,确保收到实效。依托龙头企业。在与企业充分协调的基础上,村级党组织采取土地入股、资金入股、技术入股或订单入股等形式,通过龙头企业发展实现村集体资产升值;依托城市化进程。福安街福安村依托近郊优势,发展农贸综合市场,市场投入使用后,可安置本村劳动力100多人,年收入可达20万元以上;依托本地资源和区位优势。采取村级参办、共同受益的方式,发展工业项目、农产品加工项目及服务业项目,提高集体经济产业水平;依托合作组织。由村级组织牵头成立各种专业合作社,采取“支部+公司+农户”的形式,开展技术指导、信息传递、物资供应、产品加工、市场营销等生产经营服务,以有偿、微利的服务方式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依托设施农业。结合“菜篮子工程”,充分利用国家、省市优惠政策,整合资金,统一建设蔬菜大棚等农业设施,由村里管理,对外发包出租,增加村集体收入。目前,19个试点村集体经济收入均达到20万元目标,共计增加村集体收入268.59万元。

(中共磐石市委组织部 刘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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