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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五加”举措助推全市社区活动场所建设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2-07-31

吉林市把社区活动场所建设作为深化“三有一化”工作的基础工程,采取“五加”措施,加快推进全市社区活动场所建设工程进度,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工作部署“加速”。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社区办公用房审批建设验收管理的通知》和《关于对城市新建和在建居民住宅小区社区办公用房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的通知》,成立了社区办公用房督导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市明确7月底前所有社区活动场所全部达到500平方米以上建设标准后,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分别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多次深入社区,逐个实地查看社区办公用房情况,面对面地研究解决落实中的难点问题,修订完善整体推进工作方案,确保社区活动场所建设高效推进,落到实处。

二是推进落实“加码”。市、县两级党委、政府把社区活动场所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将社区活动场所建设纳入2012年度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党内创先争优评比的重要依据。层层落实了领导包保责任制,各县(市)区、开发区党政主要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在建社区进行一对一包保。同时,组成专业队伍对建设地址、施工单位、设计规划进行统一审核;抽调纪检、监察、建筑质检等部门工作人员,对工程施工全程监督,保证建设施工质量不出问题;成立了由民政、城建、规划、信访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社区活动场所建设中可能出现的执法、信访等问题提前做出预案,确保整个施工建设不受干扰、有序进行。

三是跟踪调度“加压”。全市建立统一的《社区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统计基础台帐》,市、县两级分别做好台帐中的相关数据统计工作,市委组织部坚持每周情况调度、半月阶段总结、双月进度排名、实地抽查督查等方式进行推进,促使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力抓好社区活动场所建设。

四是资金筹措“加力”。 各县(市)区、开发区不等不靠,加大建设资金筹措力度。采取财政补助、开发配建、公益捐助、调剂解决、资源整合、包保联建、政策扶持等建设模式,通过“争取上级支持一点、县区财政投入一点、资源整合补充一点、房地产开发回迁解决一点、驻区单位赞助一点”、“包保部门帮扶一点”的办法,多方筹资,自主建设社区活动场所,彻底解决办公用房不达标的问题。目前,船营、昌邑、龙潭、永吉、桦甸、经开区已经全部落实了建设资金。其中,昌邑区预计投入1100余万元,船营区计划拿出1000余万元。

五是功能规划“加质”。 既注重社区活动场所建设面积达标,更注重社区活动场功能作用发挥,坚持建管并重,重点搞好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突出便民服务功能,要求建设面积的80%直接用于面向社区居民服务。同时,对全市社区标识进行了统一,对社区内部功能设施内容进行了规范。有的县(市)区、开发区还对社区活动场所的墙体颜色、建筑风格做了统一要求,确保社区活动场所建设高标准设计、高标准施工、高质量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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