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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三种方式拓宽社区活动场所用房建设模式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2-04-26

“五有一创”活动开展以来,蛟河市在社区活动场所用房建设方面充分挖掘内外资源,采取改造扩建、租赁共享、配套建设等方式拓展社区活动场所建设途径,力保7月末所有社区活动场所面积达到500平方米。

改建扩建整合自身资源。召集国土、房管、住建、街道、社区等部门实地考察,对社区改建扩建可能性进行评估,提出建议,由街道整理后提交扩建项目相关材料,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研究确定。在审批过程中简化程序,尽快将改建扩建项目与财政对接。并详细制定了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和工程建设监理等相关配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和工程质量。

区域共享寻求外部援助。对没有改扩建条件的社区,就近就便整合、利用驻社区单位的场所资源和周边公有房屋,采取资源共享,共驻共建的方式加以利用。结合基层走访活动,对社区周边房屋进行全面摸排,寻找适合社区办公的房源。确定后由组织部牵头与房屋产权单位协商,采取置换、租用、联合、挂靠等多种方式加以利用,实现资源共享。

配套建设借助发展形势。借助目前城市建设步伐加快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把社区办公用房和活动场所建设纳入城市改造和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同时,严格执行国家政策,由建设部门协调开发商提供社区活动场所,未按规划设计要求建设社区组织活动场所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由开发企业无偿上缴总投资3‰的配建资金,专项用于社区办公用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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