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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在职党员进社区 常态服务暖民心解民忧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2-03-19

蛟河市着眼于加强党建、密切群众、服务民生,积极开展“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确保在职党员“八小时之内努力工作在单位,八小时之外无私奉献在社区”,使社区群众得到更真诚的帮扶、享受更常态的服务。

明确职责,模范带头。活动中,在职党员积极参与社区公益活动、志愿者服务、化解社区矛盾等,具体做到“十带头”,即带头宣传党的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倡导社会公德、参与社区建设、帮扶困难群众、搞好邻里关系、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公共设施、提倡文明新风、创建社区文明,努力落实“六个一”目标任务,即每名在职党员参加一支志愿者服务队、提出一条社区建设好建议、参与一次社区公益性服务活动、为社区建设办一件实事、参加一次社区党课学习、帮扶一户困难群众或困难党员。

三方联动,深化服务。为切实提升服务质量,实行“三方联动”机制。一是在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动态掌握活动进展情况,协调配合党员解决社区群众难题;二是社区党组织积极为在职党员参与服务活动创造机会,搭建平台;三是在职党员根据在职岗位职责,深入社区领岗、任职,充分发挥专业特长和技术优势,深入社区居民群众家中,了解群众生活困难,着力帮扶群众解决子女上学难、看病就医难等问题,为群众提供更贴心的服务。

双向联系,加强管理。制定《蛟河市在职党员双重管理办法》,建立起社区党组织和在职党员单位党组织“工作时间之内单位管、工作时间之外社区管”的双重管理模式,确保在职党员履职不漏岗、服务不缺位。在职党员单位党组织认真督促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对在职党员进社区情况严格管理;社区党组织及时将在职党员编入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根据工作需要赋予在职党员一定的工作职责,并将接收情况反馈给其所在单位党组织。

严格考核,落实奖惩。为确保活动取实效、群众得实惠,市委组织部严格制定在职党员服务社区考核制度,健全在职党员民主评议机制、在职党员情况反馈和意见征求制度,完善在职党员社区管理档案。将“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市直各单位党建工作考评体系,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及党员予以表彰;对党员到社区报到率低于90%的单位,取消年度党建工作评优资格,对不配合开展此项活动的在职党员,年度不予评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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