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扎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的各项活动,不断探索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的新方法,实施“三备案”管理制度,切实提高村书记素质、提升村班子合力。
完善“三报告”,实施任职备案。一是事前报告。乡镇街党委在拟调整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前,向市委组织部书面报告调整工作方案,详细报告调整原因、调整人数、拟任人选及产生方式等。二是动态报告。根据市委组织部批复的调整方案,乡镇街党委主动以书面形式向政法、纪检、计生等部门征求意见;在实施调整方案的过程中,与市委组织部保持动态联系,及时汇报特殊情况。三是结果报告。人员正式调整后,将任免文件、任免备案表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
坚持“季汇报”,实施履职备案。乡镇街党委监督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尽责、服务民生、推动发展,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严格执行个人岗位目标责任制,认真落实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高质量完成中心工作和临时性工作。乡镇街党委建立起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履职情况工作台账,并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登记备案,每季度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季度履职完成情况报送市委组织部备案。
确保“得实效”,实施考核备案。一是实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度考核制度。每年底,乡镇街党委按照党组织书记述职述廉、党员群众评议等程序对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材料报市委组织部备案。二是实行不合格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调整制度。乡镇街党委对作风不实、履职不到位的,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差、群众反映强烈的,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严肃处理,处理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