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四项机制”关怀激励村党组织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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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9-28
为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三项工程”切实落到实处,桦甸市建立并完善了四项长效机制,充分体现了对村党组织书记的关爱和激励,进一步激发了村党组织书记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建立报酬考核机制,激发工作热情。制定了《桦甸市关于落实农村党组织书记工资待遇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村党组织书记工资待遇实行“基本报酬+奖励报酬”的结构方式,每人每年的基本报酬不低于全市农村劳动力平均年收入,年人均达到万元以上。基本报酬分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发放。其中,基础工资按大、中、小村分三档,分别是450元、500元、550元,全部实行了银行“一卡通”按月发放;绩效工资按照《桦甸市村党组织书记考核与评价办法》的相关规定,由乡(镇)党委制定考核细则,对各村进行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年末根据考核结果一次性发放到村党组织书记手中。奖励报酬和村集体经济收益挂钩,根据村党组织书记对集体经济的贡献,从当年集体收益中按一定比例支出,达到20万元的,按5%提取奖金,超过20万元的,再提高2%。同时,为全市在任村党组织书记均办理了养老保险。
建立政治激励机制,提高社会地位。一是搭建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事业发展平台。在乡镇党委成员中,至少有1名能参政议政的村党组织书记。对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30万元,资产负债率低于50%的现任村书记,可挂任乡镇副职领导(不占领导职数,不进公务员序列),市财政按副乡(局)级工资发放补贴,稳定三年以上的,待遇终身保留。同时在此期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优先录用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人员。2010年共有3名村党组织书记因工作突出,被优先录用为国家公务员。二是注重推荐提名,使优秀村党组织书记脱颖而出。推选提名各方面表现突出、参政议政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村书记为吉林市、桦甸市党代表、人大代表,2010年有6名村党组织书记首次当选为政协委员,在参政议政上,发挥村党组织书记应有的作用。
建立培训提升机制,增强创富能力。通过调查摸底建档、分类指导定标、专题培训提素、跟近服务保障等措施推进“项目支书”计划,增强村党组织书记致富带富能力。一是在政策扶持上给予倾斜,优先享受贷款及创业优惠政策。为村干部和农民党员创业带富开辟“绿色通道”。各金融部门优先向农民党员发放贷款,现已为85名党员提供了300多万元贷款;二是为党员提供教育培训、实践示范和扶持服务。目前全市已建立4个党员创业培训基地和8个党员创业实践基地,不定期举办村“两委”负责人和“三项工程”专题培训班。在培训经费落实上,采取市乡两级共同筹资的办法,通过财政、涉农部门、留存党费等渠道进行保障。目前全市年纯收入超5万元的“项目支书”达到100%以上,其中超10万元的达到30%。
建立离任保障机制,解决后顾之忧。对符合条件的正常离任的村党组织书记,以连续任职三年(一届)为基准,任职3年至5年的离任村党组织书记发给一次性补贴,发放标准以村书记正常离任当年年薪(以经管站工资发放凭证为准)总额的10%为基数,再乘以任职年限所得的额度。任职5年(含5年)年以上的离任村书记按年发放生活补贴,具体分为四个档次,最低档次为每年500元,每档级差为300元,最高额每年可达1400元。离任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助金全部纳入市财政预算,设立专户,统一管理,每年(年末)发放一次,对实行一次性补贴的离任村书记由财政直接兑现给本人。目前,全市离任村党组织书记426人中,达到退休年龄的263人已享受到了补助待遇。(桦甸市委组织部 刘秀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