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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创新农村党员教育管理模式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1-09-19

磐石市全面推行农村党员“义务工”、“基准线”、“明细帐”教育管理新模式,为党员队伍建设注入新活力,为农村发展提供强大动力,收到了良好效果。

压担子,设立党员“义务工”。破解农村党员管理难、无所作为的难题,设立党员“义务工”,改变“党员不党员只差两毛钱”的错误思想,教育党员享受权利的同时,尽义务是本分。一是工前培训。以思想政治理论、产业化发展、农村法规政策、农业实用技能、发展致富项目、精神文明建设为重点培训内容,把课堂教学与现场体验、领导辅导与专家授课、传统手段与现代媒体、“走出去”与“请进来”有机结合起来,组织部分农村党员赴辽宁、黑龙江、山东等地进行异地培训,提高农村党员政治理论水平,增强驾驭市场的能力。红旗岭镇都力河村党员通过到辽宁学习培训,引进草莓种植项目,建立种植基地,年创收300余万元。二是设工定责。根据农村党员的年龄、技能特长、从业特点等实际情况,设置了农业农技指导、带富项目培训、民主理财管理、民事纠纷调解、计划生育协管、环境卫生督导、村情民意收集、法制入户宣传等10多个义务工,确保每名党员认领1个以上义务工岗位,使农村无职党员有位置,有职党员更有为。

量尺子,划出党员“基准线”。根据《党章》和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党员先进性的基本要求,制定了符合农村实际和各类党员特点的《农村党员“基准线”标准》,对党员应该做而没有做好、不该做而去做的逐条设置具体标准,以此为“尺子”考量党员的“德”与“行”。如,有能力而不带头完成新农村建设等中心工作,不结对帮扶困难党员,不参加抢险救灾、无故不参加党组织召开的会议、开展的活动以及支持、怂恿、参与集体上访,包庇亲属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但未构成犯罪的等都是不能跨越的“基准线”。同时,根据党员“越线”累计情况予以通报批评或开除党籍处理。

晒单子,记好党员“明细帐”。按照方便、实效的原则,科学设置党员基本情况、参加组织生活、接受组织谈心、教育培训、党组织关心关爱、设工定责、服务承诺、服务联系群众、民主评议、奖惩及缴纳党费情况等10项栏目,记上明细帐,做出成绩单,以此为手段,强化考核测评。一是定量亮分。每季度公布一次党员“明细帐”,组织党员开展一次自我评价,对照所认领的“义务工”进行述职,让群众知晓情况。按照计分标准实行加扣分制,加分项目采取个人自评申报和组织审核相结合,扣分项目由乡镇党委和村考核小组负责考核计分,年底进行总评。二是群众测评。年末组织村民代表、群众代表对党员进行测评,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进行无记名投票,汇总换算得分平均值作为年度测评分。各基层党组织利用会议、村部宣传栏等形式,将考评结果向群众公布。根据考评结果,表现优秀的,乡镇党委给予表彰,有培养前途的,列入村级后备干部培养。对考评不合格的分别予以诫勉谈话、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处理。农村党员通过“明细帐”真切看到了自身不足,纷纷查找差距、矫正思想,积极投身到农村发展和为群众服务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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