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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力量下沉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效率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22-07-18

近年来,为深入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简政放权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吉林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作用,以改革创新、制度建设和能力建设为抓手,建强基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健全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助力基层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建队伍。按照改革工作安排,吉林市司法局积极配合编制部门做好改革工作整体设计和规划,编制了《吉林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结构示意图》,指导乡镇(街道)根据基层实际情况,将原基层站办所人员整合划入综合服务中心,具体承担行政执法任务,以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为依托挂牌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统筹上述人员统一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截至目前,全市140余个乡镇(街道)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

放权力。采取“自下而上、由上而下、上下对接”的方式,广泛听取意见,编制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将法律法规授权的由乡镇(街道)为执法主体的行政执法事项与省政府下放的行政执法事项进行汇总,梳理出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事项31项,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22项,印发了《吉林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参考目录(第一批)》。

定标准。为确保改革后基层执法部门“能执法、会执法、敢执法”,结合《吉林市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参考目录(第一批)》,组织市直业务部门结合执法实际逐项编制执法流程图,印发《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流程图》合订本。同时,印发了《吉林市“乡镇(街道)吹哨、部门报到”工作机制行政执法考核办法(试行)》,对下沉执法情况进行跟踪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挂钩,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

抓培训。采取“分级分类”培训方式,由吉林市市直执法部门和县(市、区)级司法局负责对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基层执法人员尽快掌握执法依据和执法流程,培训考试合格后统一登记发放综合执法证件。同时,开展新进入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培训,通过培训指导行政执法部门不断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相结合,为执法力量下沉一线执法奠定了基础,全市350余名新进入执法岗位人员参加了培训。吉林市所属各县(市、区)司法局也按计划一并开展了相关培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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