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桦甸:完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3-05-27

为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 桦甸市积极畅通干部思想交流渠道,完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搭建起组织与干部、上级与下级之间有效沟通的桥梁。

灵活谈心谈话方式。采取上级与下级谈话形式,主要在市级领导与分管单位(部门)一把手、单位(部门)一把手与班子成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方式上注意体现灵活性,组织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与有关人员进行谈话;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可以根据工作需要由领导提出约谈对象;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可以委托班子成员,与相关干部谈心谈话;干部个人有情况需要与领导交流沟通的,也可以主动提出谈话要求。谈心谈话一般以个别谈心谈话为主,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体谈心谈话。

明确谈心谈话内容。重点围绕四个方面内容开展谈心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日常工作、思想、及生活等情况,特别是对重要部门“一把手”在重大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进行“日常知情谈话”;针对领导干部取得荣誉、遇到挫折、岗位和职务变动等情况,进行“激励帮助谈话”;针对领导干部履职尽职等方面的轻微问题、领导班子出现重大分歧或不协调等情况进行“提醒教育谈话”;针对领导干部思想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领导班子不团结、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等情况进行“诫勉谈话”。

严格谈心谈话要求。要求谈心谈话对象必须主动、真实反映情况,虚心接受谈心谈话中提出的缺点和不足。对谈心谈话的内容进行严格保密,谈心谈话结束后,根据谈话情况,做好记录。对于谈心谈话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采取适当方式予以指出,并责成及时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问题,要拟定整改计划,尽早整改到位;对谈心谈话中反映的共性的、普遍性的问题,要进行认真分析,找出原因,并通过建章立制等方式予以规范。

(桦甸市委组织部 周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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