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试用期前置差额比选一线工作岗位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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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4-09
为进一步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科学性,永吉县积极创新干部竞争性选拔机制,采取“试用期前置、差额比选”的方式选任干部,逐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科学选人,注重人岗匹配度。当乡局级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时,县委组织部根据岗位需要,研究提出是否采取差额比选方式补充调整领导干部的意见。由县委组织部根据空缺岗位工作特点,按照1:2或1:3的比例提出差额试用人选。
差额试用,提高比选科学性。县委组织部安排差额试用人选到用人单位进行挂职,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试用期限为一年或半年。不同的试用干部享有相似的工作资源,从事相同的工作业务,承担相近的工作任务。差额试用干部与所在单位工作脱钩,组织关系、工资补贴等都留在原单位,由组织部和试用单位共同进行管理。
差额考察,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定期对试用干部进行考察。采取个别谈话、与试用干部面谈、调阅资料、专项调查、实地察看等方式,对试用干部思想作风、精神状态、领导能力、责任意识、工作业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民主测评增设“使用意见”栏,包括“留用”和“回原单位”两个内容。最后,将民主测评结果和考察结果进行量化,并按一定权重计算出考察最后得分。
对比分析,确保好中选优。一是根据民主测评结果,对比分析试用干部在试用期内的群众认可度,并作为选任干部的重要依据。二是对试用干部在试用期内的工作成果进行业绩分析评价。三是对试用干部专业水平、领导能力和发展潜力进行分析评价。其中,专业水平主要分析学历、所学专业、从事专业等方面是否与岗位相适应;领导能力主要分析所任职务层级、任职年限、多岗位锻炼和试用期间所表现的组织能力等方面是否与岗位适应;发展潜力主要分析综合素质、适应能力和特长发挥情况是否与岗位适应。考核组根据对比分析结果,提出拟任建议人选。
阳光选任,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实行“五公开、四监督”。“五公开”是对试用干部基本情况、试用期间工作总结、考察考核情况、县委常委会票决结果、最终拟任人选等五方面内容,以适当形式,面向不同对象进行公开;“四监督”主要是整个选任过程由人大、政府、政协和纪委全程监督,确保选任工作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