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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得好就要用得好—龙潭区在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中让村书记有为有位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2-06-04
村党组织书记是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关键。为了激发村党组织书记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工作热情,龙潭区在村党组织书记中开展了定向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干部工作,使村党组织书记在集体经济发展过程中有为有位,兑现了“干得好就要用得好”的承诺,极大激发了村党组织书记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确定选拔标准。出台了《中共龙潭区委龙潭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展壮大新型村级集体经济的意见》,制定了《龙潭区在发展村集体经济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中定向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干部考试考核办法(试行)》,确定了五项选用标准,即村书记要拥有固定资产投入20万元以上、年纳税1万元以上的致富项目,带领村民致富20户以上;村集体有经济实体,解决群众就业15人以上;村集体经济带动就业或参股的农户达10%以上;村集体年经营性纯收入达10万元以上;村集体经济中有村干部、村民的股份,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确定了服务群众满意度等其它考核标准,实行考核项目百分制。
拓宽选拔渠道。为了切实把发展村集体经济业绩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选拔到事业编制干部岗位,《办法(试行)》规定,对工作业绩突出,多次受市级以上表彰,群众威信高,带头致富成效好的村书记,可以破格选任为乡(镇)长助理,享受副乡(局)级领导干部待遇;年龄在45周岁以下,村集体经营性纯收入达到预期目标,群众公认,带领群众共同致富,解决劳动力就业人数较多的村书记,择优选聘为事业编制干部。同时《办法(试行)》原文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发放,并登载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全方位宣传,组织公开报名,让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通过正常途径,及时报名参加选拔,拓宽了选拔渠道。
严格选拔程序。坚持“为用而考、考用一致”的原则,按照公布招考信息、报名审核、笔试面试、业绩考核、公示录用五个步骤,实行全程信息公开,确保干部选拔任用整个过程、特别是关键环节公开公正、规范运行、阳光操作。同时全方位多视角把选人用人的重要方面、关键环节都纳入监督范围,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经过严格的选拔和考核,目前,已有2名业绩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被选聘为乡(镇)长助理,进行了事业干部编制登记,并享受副乡局级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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