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磐石市“三结合”完善干部民主测评工作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1-11-28

磐石市总结以往民主测评经验,完善民主测评工作,进一步增强民主测评的科学性、准确性,提高干部考察考核工作质量和选人用人公信度。

  正面考评与反向测评相结合,合理设置测评内容。设置民主测评表时,在保留德、能、勤、绩、廉及综合评价项目的基础上,单独设置“存在问题和不足”栏目及开放式征求意见栏目。查阅以往大量的届中、任期的考察材料中征求到的对领导干部个人的意见和建议,将干部存在问题和不足的共性内容进行梳理汇总、座谈论证,形成10个测评项目,即敬业精神不好、原则性差、团结协作意识差、实际工作能力欠缺、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方法简单、工作纪律松弛、处世圆滑、参与赌博、生活作风不够检点等,请参评人员对领导干部的不良表现进行对号入座,并具体填写文字实例,为考察干部存在的问题提供线索,便于了解掌握领导干部负面情况。

全面性与针对性相结合,科学确定测评对象。在人数较少的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时,针对参评人数少、每个人的票权分量较重的情况,将测评范围扩大到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居代表等,人数一般不低于30人,凡30人以下的单位,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参加,征求更多服务对象及相关知情人的评价意见。在人数较多的单位进行民主测评时,根据考察对象业务分工、工作接触等实际情况,适当缩小测评范围,确定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科室人员、相关联系科室代表等不同类型人员参与测评,减少因缺乏了解而产生的“信息不对称”情况的发生。对乡镇所提拔干部进行测评时,除确定乡镇机关干部为测评对象外,还将村居干部、基层站所、大学生村官等代表确定为测评对象,让基层一线代表也成为测评的参与者,突出“乡镇干部服务一线”的导向作用。

单次测评与综合表现相结合,正确运用测评结果。将民主测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的同时,对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作具体分析,把得票情况与经常性考察积累成果情况相结合、与近几年年度考核情况相结合、与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相结合、与平时掌握情况相结合,相互对照,综合分析,防止出现简单地以票定性。根据测评中了解掌握的情况,在开展谈话时,有侧重多角度的听取意见,将谈话情况与测评结果进行相互印证,为全面客观地评价和使用干部提供了真实准确的依据。同时,对个别谈话中有3名以上同志反映同一问题的,在征求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意见或与本人谈话确认后,予以诫勉。被诫勉者接到诫勉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写出整改措施,报市委组织部审查。对专项测评中有明显不良反映且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的,市委组织部组成专门调查组,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在查清之前,不作出提拔任用或调整职务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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