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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龙潭区建立三项机制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0-09-06
吉林市龙潭区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中,不断探索实践,加强机制建设,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
一、建立干部激励机制。一是通过目标激励。根据各单位职能和区委、区政府的重点工作任务,科学设置工作目标。加大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的考核力度,强化目标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乡局级领导干部职务、级别和奖励、培训等方面的依据,从而形成想事干事的良好氛围。二是通过精神激励。加大创先争优工作力度,通过评选政绩突出领导班子和优秀领导干部,不断满足乡局级领导干部的荣誉感、信任感、责任感、成就感等心理方面需求。对先进班子和优秀干部进行嘉奖、记功和授予荣誉称号,大力宣传先进班子和优秀干部的典型事迹,达到既激励本人,又激励他人的目的。区委每年从财政拿出200余万元对先进班子和优秀干部及突出贡献人员进行奖励,最高奖达20万元。
二、建立干部交流机制。一是严格执行干部职务任期制。按照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对在同一领导职位上任职满10年的乡局级领导干部进行岗位交流。二是建立轮岗锻炼制度。按照干部队伍建设需要,重点以优秀年轻干部为主,有计划、有针对性的进行岗位交流,给年轻干部提供一个有利于经受锻炼,丰富经验,施展才华,提高素质的环境。三是实行群众公论问责制。通过定期的群众公信度测评和是否胜任现职岗位考核,对在民主测评中公信度低、排位靠后的乡局级领导干部问责,进行组织调整;对不胜任现职岗位的,根据自身特点,按照人岗相宜原则,进行岗位交流。近两年,在交流的126名干部中,任期交流64人,轮岗锻炼交流49人;调整不胜任现职岗位13人。
三、建立干部退出机制。一是严格考核监督机制。加强日常考核和干部管理、监督,加大治庸治懒治散工作力度,对有问题的干部坚决处理。二是改善培养锻炼机制。积极支持和鼓励乡局级领导干部到企业挂职锻炼,给有志于到经济一线锻炼、为经济发展服务的干部搭建平台。三是完善关爱保障机制。按照相关规定,对工作时间较长、年龄偏大的乡局级领导干部和50岁以上在同一职务层次任职满15年的乡局级领导干部转任非领导职务。符合规定转任非领导职务年龄界限的乡局级领导干部,如果不愿意转任非领导职务,可自愿申请提前退出领导岗位。申请提前退出领导岗位的乡局级领导干部,在原部门(单位)享受在职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近两年,有15人到企业挂职锻炼,71名乡局级领导干部退出领导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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