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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科学目标考核体系 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0-06-11

舒兰市委、市政府,积极探索准确评价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有效途径,进一步完善了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为推动地方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一是打破常规,分类考核。乡(镇)街考核对象确定为承担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任务的乡(镇)街。街道划入市直部门序列,在制定工作任务时,可根据工作实际,分别制定;将市直部门按经济指标任务划分为三类,各类部门单独考核排名;垂直管理部门单独考核排名。

二是突出重点,合理赋分。将乡(镇)街考核内容确定为农村经济重点工作和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两大部分,各一百分,汇总为百分制时,经济工作占总分的70%,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占30%;将市直一、二类部门重点工作基础分值确定为一百分。其中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投资占60%,部门职能重点工作占10%,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占30%;三类部门重点工作基础分值确定为一百分,其中招商引资和项目源工作任务占60%、部门职能工作占20%、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及其他基础工作20%。垂直管理部门考核基础分值确定为一百分。招商引资和固定资产投资占60%、党建和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占40%。

三是科学考评,确保公开、公正、公平。乡(镇)街考核采取“一考两评”、年中督查与年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单项工作采取“一考两评”的方式进行。“一考两评”是指现场实地考核赋分、主管部门综合评分、分管市级领导评定。年终考核,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派出实地考核组,深入到各乡(镇)街,采取“听”、“测”、“查”、“谈”等方法进行。坚持量化考核的原则,能量化的必须量化,现场核定分数。现场打分记录要一式两份,组织部留存一份备档。各单项工作的最后得分为“一考两评”加权平均分。市直部门和垂直管理部门除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及固定资产投资工作以外,其他单项工作考核采取“一考两评”、年中督查与年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年终检查汇总时,半年督查占30%,年末考核占70%。

四是明确职责,奖惩清晰。市委要求各乡(镇)街和市直部门,要按照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分工,不得用非领导干部承担领导分工。如个别领导干部中途调整,要及时通报市委组织部,其承担的责任要按其在岗的工作时间和具体情况进行认定,年终依据考核结果与工作分工,追究领导责任与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将政绩考察与班子考核相结合,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含年中督查结果)将运用到领导班子考核中来,并将作为领导班子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评价、任用、调整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五是科学运用上级表彰奖励、市本级表扬批评结果。年度内受到上级表彰奖励(不含市本级)的乡(镇)街和市直部门、垂管部门,市委、市政府采取直接发放奖金的形式予以奖励;受到市本级通报表扬的(以市委办、政府办“表扬与批评”通报为准),属于加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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