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乡局级领导干部队伍建设,科学规范选人用人行为,磐石市委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立足本地实际,对原有的制度和办法等进行整合、补充、更新和完善,形成了比较科学规范的管理办法。新的管理办法共分初始提名、公开选拔、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酝酿沟通、预审、常委会票决、全委会票决、任职前公示、任职谈话、试用期、交流、监督和责任追究13大项,内分55小项,形成了较全面系统、科学规范的乡局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及监督管理机制。同时,废止了8项相关旧的制度和办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