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三项措施”加大考察权重让作风实得干部出得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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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05-13
一是增强考察结构的量化。研究制定《考察量化评分办法》,对评分项目、评分要素、评分标准、量化分值等作出详尽的规定,细化测评要素及评价等次,围绕德、能、勤、绩、廉细分评价要点,选定若干个评价等次,分别赋予不同的分值,让参评人员有更多的选择空间,做出精确的评价。考察量化评分由民主测评得分、考察组成员评分和组织部评分三部分构成,按照一定比例合成考察总分。加大考察环节的赋分权重,其分值不低于公开选拔的总成绩的40%。
二是制定系统科学的实绩考察指标。结合岗位特点及工作实际,制定一套“分门别类”的实绩考察指标,尽可能全面、系统地包含实绩考核内容,能量化的全部量化。把学习成果、年度考核、日常工作、取得实绩、获得奖励、惩戒扣分六个要素情况进行量化,折合成分值计入考察成绩作为加减分。
三是注重对干部作风的考察。加强对干部“德”的考察,构建“金字塔”式的考察模式,即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基层干部群众代表—与考察对象有较强关联度和知情度的管理服务对象代表的考察范围结构,深入所在单位、服务对象、社区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注重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进行了解,把“以分取人”变为“德才兼备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