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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明确“四项制度”强化乡镇机关干部包村工作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0-04-27

  蛟河市以乡镇机关干部包村工作为有效形式,扎实开展镇村共建活动,明确包村工作“四项制度”,强化对乡镇机关干部包村工作的有效管理,保证了乡镇党委急难险重任务有抓手,乡镇机关干部作风有转变,解决老百姓疑难问题有着落,党委政府决策有依据。
一是“一岗双责工作制度”。要求每名包村干部要立足自身工作岗位,承担本职业务和包保村屯农户的双重职责,乡镇党委在年度考核时,将机关干部包村工作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二是“包村工作制度”。以村为单位,按照各村规模、交通情况及工作基础情况进行合理划分,每名机关干部都有包村包户工作任务,每个村屯每户村民都有干部包联。机关干部通过填写“入户调查表”,记录“民情日记”,发放“便民服务卡”和建立包保农户“通讯录”等方式,全面掌握所包区域的基本情况和信息。
三是“动态管理制度”。以户为单位,建立完善村民档案和工作记录。通过入户,对村民的家庭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做到一户不漏、全面覆盖,形成“一村一册子,干部一本子,户有一页子”,并坚持动态管理,随时掌握动向,及时调整和补充变化情况。
四是“信息通报制度”。包村干部要尽职尽责做好上情下达和下情上报工作,保持信息畅通,切实做到情况早发现、事件早报告、苗头早处理。每月由乡镇党委调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安排布置下步工作。
目前,通过落实“四项制度”,强化了乡镇机关干部的包村工作,共为群众解决各类生产生活难题800余件,排查各类矛盾纠纷656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712个。真正实现了小事不出户、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全面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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