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舒兰市提出建立健全“四项机制”,进一步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
一是建立正确的用人导向机制。舒兰市提出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选人用人原则,突出“五用”用人标准,即用品德好的人、用敬业的人、用务实的人、用成事的人、用干净的人。特别是重用那些在艰苦岗位努力工作、经济岗位取得突出成绩、基层一线踏实肯干的干部。
二是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进一步完善初始提名制度,对选拔任用乡局级正职领导干部实行全委会推荐提名。健全考察制度,完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方式,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结果,不简单地以票取人。逐步实行差额提名、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为主要内容的全程差额选任干部方式。采取公推公选、竞争上岗等选拔方式配备一批党政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全面推进部门中层领导岗位竞争上岗。研究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干部的交流力度。
三是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实行工作目标、民主测评、领导评价、组织考核“四位一体”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政绩考核办法。健全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目标责任制,年初建立年度岗位工作目标,年末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量化。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现场考核赋分,责任部门评价赋分、主管副市级领导评价赋分的“一考两评”法。
四是健全干部管理监督机制。制定出台乡局级领导干部从严管理意见,综合运用诫勉谈话、组织函询、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措施,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通过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推行问责制度、大力整治“庸、懒、散”干部等方式调整不适宜、不胜任、不称职干部。继续探索实行适当优惠待遇引导的常态化领导干部正常退出机制。强化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严格对拟提拔干部任职资格的审查,严格对拉票行为的监督,对拟提拔干部公示期间的反映认真核查,严肃处理。实行干部选任工作信息“六公开”,即调整配备原则公开、空缺职位公开、选任标准公开、初始提名情况公开、民主推荐情况公开、选任结果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