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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吉县唱响“六部曲”提高干部选任工作满意度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0-03-29

永吉县在干部选任的六个重点环节上,坚持以扩大民主为主线,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实行阳光下选人用人,提高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

一是在动议环节坚持 “四提四不提”。“四提”,即根据领导干部职位出现空缺、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改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需要解决的问题、机构改革和换届需要,提出调整动议。“四不提”,即县委主要领导不提人选范围、不提人选意向、不提特殊理由、不提照顾对象。对提出动议的条件进行规范,避免了少数人说了算的问题,实现了用制度管事。

二是在初始提名环节实行“五公开”。“五公开”即选拔任用的程序公开,选拔任用的职位公开,拟任人选的条件和资格公开,选拔任用的范围公开,会议推荐的结果公开。明确初始提名推荐主体和初始提名主体,规定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主要领导,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单位(部门)党委或党组及领导干部个人是推荐主体;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县委组织部是提名主体。组织部根据职位的不同和推荐情况,分别按照一定差额比例提出预备人选提交不同层次的会议进行无记名会议推荐。提拔任用县直重点部门“一把手”和乡(镇、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由县委全委会议提名;提拔任用其他乡局级正职领导干部,由县委常委会提名;提拔任用乡局级副职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调整交流乡局级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提名。

三是逐步扩大民主推荐群众参与面。民主推荐时,在《条例》规定参加人员范围基础上,把参与面扩大到相关知情人和服务对象,并逐步建立了不同单位或部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信息库。县直部门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范围扩大到基层单位所有班子成员、相关知情人和工作联系对象。乡镇扩大到县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乡镇站所负责人、相关知情人、工作联系对象等。今年新提拔(公选除外)的32名乡局级领导干部,在民主推荐过程中,均不同程度地扩大了参加人员的范围。

四是在差额考察上坚持“五比五看”。我县坚持实行差额考察,在考察后,重点进行“五比五看”,即比文化层次,看发展潜力;比工作业绩,看综合素质;比民主推荐和年度考核民主测评结果,看群众认可程度;比所学专业和工作经历,看适应拟任职位情况;比受表彰奖励情况,看现实表现。之后,提交部务会讨论决定拟任人选。2009年我县在县纪检委、县政府办公室、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局和县财政局等部门,按比拟任职位多1人的方式,探索实行了差额考察。

五是在征求意见方面加强与“四个方面”沟通。在提交县委“五人领导小组”酝酿后,分别同县委、政府相关领导,人大、政协主要领导进行沟通,充分听取意见;对双重管理部门拟任人选,书面征求上级协管部门的意见;非中共党员拟任人选,书面征求同级统战部门意见;对所有拟任人选,均征求纪检部门意见,实行一票否决。

六是在常委会(全委会)票决前增加一次民主测评环节。将拟提拔人选在提交县委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决定前,先提交全委扩大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公布拟任人选的自然情况、工作经历和拟任职位,组织全体与会人员进行背对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满意率达到50%以上的,方可提交常委会或全委会讨论决定。县委还规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要充分发扬民主,常委和委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县委书记不先发言,不先定调子,注意民主和集中的有效结合。

2009年一报告两评议统计结果看,全体与会人员对县委选拔任用乡局级干部工作满意率为97.7%。对新提拔的33名乡局级领导干部在4个方面的测评满意度均比较高。其中,德才表现方面有11名干部优秀率在90%以上,其余22名干部优秀率在85%以上;社会认可程度方面有17名干部优秀率在90%以上,其余16名干部优秀率在87%以上;提拔任用过程方面33名干部正常率均在90%以上;岗位适应情况方面33名干部优秀率和称职率均在98%以上。以上数据表明,我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持扩大民主,拓宽选人用人视野,进一步落实群众的“四权”,不断健全完善干部监督相关制度,实现阳光下选人的做法已经得到全县上下的认可,干部选任工作的社会满意度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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