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强化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打造领导干部投入发展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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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2-21
蛟河市结合干部队伍建设的实际,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激励保障机制,探索实行职务、职级和经济三种激励保障方式,调动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工作积极性。
职务激励。对于长期工作在基层、一线的领导干部,由于压力过大、工作条件艰苦,长期以往容易产生工作懈怠情绪,缺乏干事创业的动力。要加强对他们的调整或交流,形成良性互动,激发其工作动力。对具备一定经验和素质、对全市中心工作贡献突出的年轻干部,有计划的选拔到市直经济部门提任副职领导;从市直经济部门选拔优秀副职领导干部充实到乡镇街区担任党政正职领导;从经济发展较好的乡镇选拔优秀干部担任经济欠发达乡镇等的党政主要领导。进一步健全完善非领导职务管理办法,适当放宽非领导职务的设置限制,对在乡镇街工作多年、符合条件的干部提任或转任非领导职务。
职级激励。除了职务激励,还可以从职级待遇的角度,对那些表现优越、贡献突出的领导干部提高职级待遇,既可以提高其抓发展的信心与动力,同时更有效促进其工作的开展。对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乡镇街正职领导,可推荐为副市级后备干部人选,对县域经济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乡镇党委书记也可以直接推荐为副市级干部人选。凡在乡镇街任职5年以上年龄偏大的党委书记,所在乡镇街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发展、重点目标连续5年排位在前四、表现优秀的,经考察可推荐享受副处级待遇并继续留在现岗位工作。也可在市人大、政协领导班子党内副职出现空缺时提为副职人选,提拔后继续留在乡镇街工作,留任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
经济激励。建立并落实医疗保障、带薪休假、定期体检、专项补贴等制度,解除干部的后顾之忧。从关心爱护干部的角度,对工作在基层和经济发展一线、家庭生活困难的干部,可以通过扶助慰问等方式予以关心照顾,体现组织的关心和关爱。同时完善年度考评奖励制度,围绕全市重点工作和中心工作,对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财政收入等工作中贡献突出并取得实际效果的干部予以重奖,上不封顶。通过一系列激励保障措施,形成联动机制,使领导干部无论在什么样的工作岗位,都能够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和关心,使广大干部对工作有目标、有盼头,从而激发其工作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