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从“三方面”入手建立健全干部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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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11-23
蛟河市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从“三方面”入手,用宽阔的视野、科学的方法、管用的制度,把有魄力应对挑战、有能力推动翻番、有实绩群众公认的干部选任到关键岗位,实现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目标。
注重在发展的实践中培养选拔干部。一方面,要围绕加快发展调兵遣将,把最优秀的人才集聚到再翻番主战场,把最优秀的干部调整充实到“两区”、市直经济部门、“四强镇”等发展一线,配齐配强重点班子;另一方面,要坚持重在培养,加大年轻干部特别是经济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给他们早压担子,促其提高。建立机关年轻干部到基层任职锻炼制度,选拔机关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经济工作和稳控工作一线任职;注重选拔善于做群众工作、能妥善应对复杂局面、有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基层优秀年轻干部充实领导班子。加强以一把手为重点的后备干部队伍建设,通过上挂、下派、驻企服务、挂职招商、轮岗交流等有效措施,促进能力提高和成长成熟。对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有特殊贡献的年轻后备干部,要创造条件,破格使用。
努力扩大干部工作的民主化。建立科学的民意表达机制。在干部的初始提名中,坚持把群众提名和组织提名、领导干部提名相结合,让群众有更多的话语权。在推荐、测评、考察谈话中,增加群众参与比例,改进参与的方式方法,增强民意表达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建立合理的民意结果运用机制。民主推荐凭票不唯票,注重抓好四个结合,即与历次推荐情况相结合,与近几年的年度考核情况相结合,与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相结合,与平时了解到的干部情况相结合,并对这些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比较公正的干部选任依据。根据岗位和工作需要,探索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等差额选拔干部方式,实现干部选拔任用的好中选优、优中选强、强中选适。
建立干部正常退出的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干部能上能下的有效办法,并坚持形成长效机制。对年龄偏大、不适应工作的干部,引导退出领导岗位;对因个人决策失误或工作过错造成重要影响和重大损失的,要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对不适应翻番需要、工作不得力、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适宜继续担任现职的,要按规定免职、降职、待岗,以及采取离岗学习、保留职级分流等多种措施予以调整;对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年度政绩考评排位靠后的,采取诫勉谈话、降免职等措施。进一步推进干部新老交替,改善和优化班子结构,增强干部队伍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