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满区委组织部在总结近几年政绩考核工作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下的任务和要求,制定出台了《丰满区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09年度政绩考核实施办法》。《办法》通过强化“三项措施”,使政绩考核工作更加全面、科学、准确。
1、完善了指标体系。《办法》规定,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由业务性工作、基础性工作和创新性工作三项指标构成。业务性工作指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履行自身职能有关的工作任务。基础性工作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区直部门还包括机关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创新性工作指体现新思路、新举措,社会效果明显,群众满意的工作。具体包括表彰类创新、突破类创新、协调类创新、活动类创新、破解难题类创新、服务类创新等六项内容。通过设立以上指标,进一步提高了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积极性,有效解决了部分班子和干部动力不足的问题。
2、拓宽了考核方式。从加强制度建设,完善日常考核工作机制入手,全面及时了解掌握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自身建设情况、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和班子建设情况、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全区重点工作中的表现等情况。从拓宽监督渠道,扩大日常考核的信息渠道来源入手,通过坚持《对干部信访的回复与调查制度》和认真落实《选拔任用干部监督员制度》以及通过组织部干部参与区委、区政府两办的督导工作,拓宽干部监督信息渠道来源,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从完善内部工作机制,提高日常考核工作质量入手,探索建立半年考核工作制度、日常考核登记制度和汇报制度,有效提高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3、建立了分类考核机制。将全区参与考核的55个单位和部门,按照单位(部门)职能、综合实力等情况,分为乡(镇)街、党群、经济执法、行政业务等四个类别,把具有可比性的单位放在同一组、同一起跑线上,起到了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作用。
(丰满区委组织部 高泽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