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为保障广大干部群众对组织、干部、人才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市委组织部从2009年6月18日起,在《江城日报》开设了“公开组工信息 接受群众监督”专栏,不定期向干部群众公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人才工作及组织部门自身建设的相关信息。下面是发表在2009年6月18日《江城日报》一版的《市委组织部负责人就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工作有关问题答记者问》(监督电话:12380)。
在首次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结果发布之际,市委组织部负责同志就社会各界普遍关心的我市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工作有关问题,回答了本报记者的提问。
问:前不久,中央组织部授权发布了首次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结果。地级市也是这次调查的对象,您能公布一下国家统计局对我市的调查结果吗?
答:我们希望全市干部群众了解这个调查结果,并与组织部门共同努力,进一步提高全市组织工作满意度。首次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分为“组织工作总体评价”、“组工干部形象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评价”四项,我市得分分别为79.05、80.25、74.58、73.94,四项调查结果均高出全国调查结果近7个百分点。这说明全市干部群众对我市组织工作是基本满意的,但同时也反映出我市在选人用人工作上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组织部,向一直关心关注支持组织工作的干部群众,向参加首次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我市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问:提高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度,关键是解决“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在这方面,我市采取了哪些改革措施?
答: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群众满意度,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切实改变由少数领导干部主导、少数工作人员参与的选人用人工作运行格局,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落实到选人用人全过程中去。去年底,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部署,市委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初始提名、改进民主推荐办法、完善考察办法、健全酝酿决策机制、推进公开选拔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改革创新的思路。从今年年初开始,我们以市委《意见》为指导,努力扩大干部群众在选人用人工作中的参与面,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的力度。先后推行了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票决、公开选拔等办法,在解决“由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的问题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问:“初始提名”是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中最初的重要环节,请问哪些人具有初始提名权?
答:过去,初始提名主体主要是组织部门,由于受视野的局限,其弊端显而易见。今年以来,我们尝试把初始提名主体由单一的党委组织部门,扩展到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其他有关领导,部门(单位)党委或党组。同时,积极探索试行党委全委会投票、干部集中考试、个人自荐、群众联名推荐等多种办法,扩大初始提名主体范围。今年年初,市委在差额选任团市委副书记时,市委组织部先是下发通知,根据岗位特点明确提名资格条件,然后由各党委(党组)根据资格条件先行把关提名,把全市符合条件的人选全部纳入组织视野,再根据推荐提名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筛选,尔后进行考察。全市共推荐出10名人选,经过资格审查,确定6名考察对象。采取这种内外结合,广泛推荐的提名方法,参与人员增多了,视野变宽了,择优空间更大了,实践效果比较好。
问:民主推荐是最能体现干部群众选人用人参与权的一个重要环节,在这方面我们采取了哪些改进措施?
按照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的意见》,我们注意扩大民主推荐参加人员范围,适当吸收与人选所在单位工作联系密切、相对知情的干部群众代表参加民主推荐。对调离原单位不超过一年的人选,还要在原单位进行民主测评,两方面结果综合运用。为便于对民主推荐结果及推荐人选进行比较,今年我们在干部选任工作中,还按照比空缺职位多1至2人的比例进行差额民主推荐,保证把群众公认的干部推荐上来。年初以来,先后对10个县(局)级领导岗位实行了差额推荐。根据推荐单位的风气、人员素质等实际情况,试行二次民主推荐。在一次推荐没有推出超过半数人选的情况下,再从得票相对较多的人选中进行二次推荐,得票超过半数的,方可确定为考察对象,防止出现简单以票取人及拉票现象。考察对象确定后,组织部门将民主推荐结果及相关情况,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并向有关市领导及部门领导或领导班子反馈,增强民主推荐的透明度和确定考察人选的公信度。
问:公开选拔领导干部能够充分体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也是群众比较满意的选人用人办法,但往往也容易出现“高分低能”问题,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答:为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在目前正在进行的市县联动公开选拔领导干部中,重视干部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现和组织培养,把年度考核评优、立功受奖、后备干部情况作为得分项目,计入人选的总成绩当中,与笔试、面试成绩综合相加,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把群众认可度纳入了公选总分数,不再单纯以笔试、面试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标准,以更好地体现注重政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这次市县联动公选中,有388人报名参加7个副县(局)级、16个乡(科)级领导岗位的公开选拔。
问:干部群众十分关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请您介绍一下这方面的情况。
答:去年6月,中纪委、中组部印发《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之后,市委在调研的基础上,于去年底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重点内容、监督主体、监督对象、监督措施、监督渠道等问题作了规范,初步回答了“监督什么”、“由谁监督”、“怎样监督”等问题。贯彻落实这个《实施意见》,是今后一个阶段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的主要抓手。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陆续出台与《实施意见》相配套、可操作性强的制度措施,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强化内部审核、任前审计、公示调查等任前监督措施,防止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三是对下一级报审的拟提拔干部,重点把好职数职级、资格条件、选任程序等关口,防止违纪违规提拔;四是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两个满意度”的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五是充分发挥干部监督机构对下监督检查的职能作用,严肃查处违规违纪用人行为。
问:今年以来,市级媒体上陆续发表了一些有关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工作的信息,受到干部群众的欢迎,今后在组织工作信息公开方面还有哪些考虑?
答:近年来,我们坚持在市级主要新闻媒体发布《拟提拔县(局)级领导干部任职前公告》,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今后,我们要按照客观准确、适时适度、保障“四权”、严守保密纪律的原则,逐步丰富组织工作信息公开的内容,解决包括干部选拔任用与监督工作在内的组织工作信息公开程度低、基层干部群众获取信息量小等信息不对称问题,引导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给予正确认识和客观评价。(原载2009年6月18日《江城日报》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