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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注重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勤政的有效监督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09-07-01

深化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贯彻落实吉林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的实施意见》,加强研究探索,努力创新实践,完善和落实全程记实制度、考察工作责任制、组织部内部审核制度,强化对初始提名、民主推荐、酝酿沟通、任职等环节的监督,不断提高干部选任、监督工作水平和选人用人公信度。以规范动议提名行为、落实扩大民主措施、强化干部任前监督为重点,深化“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试点,构建制度体系。
加强干部的日常管理与监督。健全完善领导干部问责制、经常性谈心谈话等制度,坚持干部诫勉谈话、函询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督促纠正。建立乡局级领导班子联系制度,定期了解班子建设和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等动态信息,加强对班子建设、干部履责、集体决策等方面的了解和指导。拓宽干部监督工作渠道,将全市重点工作、中心工作纳入干部监督工作范围,注重在这些工作中考察、识别和监督干部,突出抓好一把手和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将干部监督工作与组织部门信访工作结合起来,制定《组织部信访工作实施细则》,规范组织部门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加强科(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坚持科(股)级干部任前审查制度,对职位职数、任职资格、选任程序进行严格审查,把选人用人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年内对各部门(单位)科股级干部选拔任用情况开展一次集中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并通报检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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