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蛟河市在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工作不断探索新的方式方法,确保了全市的干部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从2001年起,探索推行了乡局级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先后9次对110个乡局级领导职位进行了公开选拔,有105名优秀干部脱颖而出走上了领导岗位,占同期选拔干部总数的37.3%。其中,已有18人被提拔为正局级领导干部,3人被提拔为副市级领导干部,7人被确定为市级后备干部。对乡局级一把手岗位的公开选拔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公安局长、教育局长的公开选拔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同时,采取两推一选(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公开选拔)的方式,按照经济类、党政类和政法类三个类别分五批次公开选拔400多名市管重点后备干部,组建了蛟河市重点后备干部人才库,为干部的成长搭台设岗,培养锻炼,目前已有113人得到提拔重用。通过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杜绝了选人上的不正之风,激发了干部队伍活力,得到了群众的普遍认可。
几年来,实行了干部“能上能下”制度。建立了乡局级领导干部辞职制度,完善了谈话诫勉、末位淘汰、目标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等配套机制。界定了因公辞职、自愿辞职、引咎辞职和责令辞职四种辞职方式,规范了干部辞职的程序,畅通了干部“下”的渠道和“出口”。这些制度实行以来,对26名干部实行了劝辞、自辞;对3名干部实行了末位淘汰;对5名干部实行了待岗处理,对2名干部实行了降职使用,进一步增强了干部的紧迫感和危机感,提高了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全市的经验做法得到了省、市领导的充分肯定,省委办公厅撰写的“事业成败在领导,机遇得失系用人——蛟河市从实际出发创新选人用人机制的调查报告”,对全市的经验做法进行了宣传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