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增强全市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意识,蛟河市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精心组织,确保此项活动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落实责任,精心组织。为了搞好全市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蛟河市委将全市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教育培训活动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目标责任制当中,由组织部、宣传部、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司法局、广电局六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实施方案,确定了六个部门的分管领导为此次活动的联络员,订购并下发了500本《乡(镇)村干部国土资源知识读本》和260套宣传画,组建了由国土资源局主管领导、相关业务科长参加的全市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讲团,专门召开会议确定授课内容,力求贴近实际,并指定专人进行认真备课,对此次教育培训活动进行全程辅导。
二是活化方式,认真培训。宣讲团采取以乡镇为单位,本着就地就近的原则,划分区片进行巡回宣讲的方式,送法下乡,科学确定培训内容,包括国土资源管理大政方针、规划实施、耕地保护、用地管理、地籍管理、执法监察等内容。目前,此次教育培训活动共涉及全市18个乡镇街(区),254个村,参训人员近1000余人,共划分了五大区片,每个区片分为六讲:第一讲,开班动员并介绍国土资源管理形式;第二讲,规划用地管理;第三讲,地籍管理;第四讲,土地违法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第五讲矿产资源法;第六讲矿政管理。在培训班结束前,进行了集体答疑,保证了受训人员全面掌握了国土资源法律知识。
三是搞好协调,抓实培训。为了使培训收到良好效果,在开展培训工作前,由组织部牵头下发了《关于举办全市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培训班的通知》,要求各乡镇街(区)认真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保证参训人数,并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带队,具体负责培训期间的有关事宜。同时,由国土资源局的主要领导亲自带领宣讲团,分别到各集中培训地点与所在乡镇街主要领导搞好协调,确定由乡镇街负责提供学习培训场所,协助安排好培训期间的有关事宜,保证培训工作顺利进行。
通过开展全市村级干部国土资源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依法依规处理与国土资源相关的各项工作的能力,提高了他们自觉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利用国土资源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