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健全完善监督机制机制。建立健全了干部监督工作协调机制、信息反馈机制和监督工作责任制。健全完善干部约束机制,强化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谈话诫勉制度、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发挥好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作用,畅通信息沟通渠道,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
二是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抓好离任“一把手”的经济责任审计,对大额资金使用、重点项目建设等敏感问题的决策过程进行重点检查。今年5月份,桦甸市委责成审计部门对今年调整交流的15名正职领导干部和14名免职的正职领导干部进行了离任经济责任审计,有1名主要领导经审计问题比较突出,现已移交纪委查处。
三是加强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监督。对近年来新提拔的干部在思想修养、工作作风、领导能力等方面进行监督,通过定期谈心、调查走访、与基层群众谈论等形式,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解决,帮助年轻干部健康成长。
四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防止用人失察失误,造成干部“带病上岗”和“带病提职”。健全完善群众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机制,尽最大可能听取群众的意见,提高干部任用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五是加大干部日常监督力度。发挥干部监督员、社区监督卡、电子信箱的作用,广泛征集社会各界的意见,在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的同时,强化对干部八小时工作外的监督。并加强与宣传部门的联系,强化新闻单位对干部的舆论监督。
六是加大对调整交流后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督查管理力度。主要是看调整交流后的新班子能否跟市委、市政府保持一致,能否立足于当前,着眼于未来,齐抓共管,上下形成“一盘棋”的局面。另外,新交流的领导干部是否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在群众中是否有良好的口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