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准用好干部的前提是正确地评价干部。目前,组织部门认识、评价干部的重要方法之一是进行民主测评。按照有关规定,领导干部民主测评应当在述职述廉的基础上进行。现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运用“量化”的方法,将“德、能、勤、绩、廉”细化为政治态度、思想品质、决策指挥组织协调等10个方面,测评时由参加测评人员进行打分,最后经统计汇总得出某个干部的得分,高下分别,一目了然。然而,这样的做法是否能真正达到正确评价干部的目的?
笔者认为,这种做法至少存在两个天然的缺陷。一是参加测评人员打分盲目,造成测评结果大可质疑。每个打分者对于“德、能、勤、绩、廉”的界定标准各不同,往往只能分辨出被测评者差别较大的优缺点。但对于相差不是很大的项目,比如“精神状态”,打7分与7.5分,差别有多大?往往连打分者也说不清。二是组织部门难以借此客观准确地认识、评价干部。量化打分评价干部的关键在于有关数据是否科学准确。当然,组织部门可以仔细查找、分析每一个干部失分的原因,但仅仅1分、2分的细小差别就足以说明干部在某项能力方面存在欠缺吗?
因此,笔者建议在实践中要改进和完善量化民主测评的做法,使之更具操作性和针对性,真正能客观准确地认识和评价干部。
首先,量化评价最终是为定性评价提供支撑,民主测评的主要内容或评价要点应该尽量不用分数来评价。可对应设置“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一来让评价者有一个能够理解和掌握的统一标准,二来也避免了组织人事工作者统计数据的繁琐。或者可以规定定性打分的范围,如称职是6-9分等等。
其次,在测评时可设置测评对象主要优缺点的开放式评价,让评价者根据实际情况客观公正地填写,便于组织部门掌握。
再次,测评内容要与时俱进,要在共性的基础上有个性的体现。如中央提出的“六个导向”是目前干部工作的方向,可结合有关规定,提供具体标准,最好列出参考值或参考事例。
最后,测评结果要与其他考察方法综合分析使用,不能简单地以“分”取人。
干部考核评价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才能更好地选准人、用好人。
(张恒 山西省大同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