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委按照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在乡局级领导班子中开展促和谐发展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乡局级领导班子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制定出台了《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创一流业绩、促和谐发展”年度政绩考核奖励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了工作责任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争先创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明确考核原则。注重和谐原则,以和谐班子建设为统领,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注重实绩原则,突出对工作政绩的考核;注重民意原则,发扬民主,检验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群众公信力和满意度;注重激励原则,考核评价与奖惩相结合。
二是实行分类考核。按照工作性质和工作任务将乡局级领导班子分成乡镇、街道、开发区和市直部门四个部分,乡镇重点考核新农村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街道重点考核经济工作、城市管理及社区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创建文明城;开发区重点考核经济工作和软环境建设;市直部门按照工作目标责任制,重点考核中心工作、主项业务工作和软环境建设。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作为乡局级领导班子共同重点考核内容。
三是实行量化打分。各考核责任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年末对被考核单位重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初评并量化打分;市委组织部考核组在全面考核并对相关业务部门量化打分情况考核验证的基础上,综合计算出被考核单位年度政绩总得分并进行排序。
四是实行结果公示制度。采取下发公示公告的方式,将年度工作政绩考核评价结果向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及社会群众公示一周,征求被考核单位意见,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以增强政绩考核评价的透明度,扩大社会评价的参与面。五是实行奖惩制度。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年度政绩考核结果,作为调整配备班子、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政绩突出领导班子予以奖励,对政绩一般或较差领导班子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班子主要领导和负有主要责任的副职,视情节或责任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