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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借助“行政问责”推动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08-04-30

  “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是“行政问责”的主旨,舒兰市委紧紧抓住这一主旨,在全市实行“行政问责”制度,有效推动了舒兰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一是明确问责方向。舒兰市出台了《关于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与无为问责办法》,明确了问责的内容、原则、对象、方式及启动程序。在实施“行政问责”过程中,不断赋予以新的内容,相继出台了《关于狠刹领导干部利用子女升学收钱敛财歪风的通知》、《舒兰市机关作风整顿方案》、《关于在基层党委换届工作中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补充和完善“六不准”的相关规定,还把整顿机关作风、落实“六不准”规定的阶段性成果与加强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长期任务结合起来,认真研究新时期开展行政问责的方式方法,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作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注重从体制和制度上完善监督、制约和激励措施,逐步建立和不断完善科学管用的长效机制。为推动“行政问责”的有效实施,舒兰市成立了由市纪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人事局、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等部门组成的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领导干部和机关工作人员有错无为问责工作。
  二是规范问责方式。“行政问责”采取了多种方式:诫勉谈话,责令做出书面检查,公开检讨,通报批评,告诫或待岗学习,调整工作岗位,调离或辞退,降职使用,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对违反纪律和法律规定的,相应追究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问责结果作为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取消被问责对象当年评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重用。2005年以来,先后有13名机关干部受到问责,其中,免职3人、行政处分1人、通报批评7人、待岗学习2人。负责问责工作的领导小组每月组织两次集中检查,到市直和乡镇机关检查机关干部遵守工作纪律的情况;到行政执纪执法部门检查依法行政、治政的情况;到企业、农村检查机关服务经济建设大局的情况。检查事先不通知,并配有录像,用图像固定证据。今年上半年,查出3名干部中午喝酒,2名公务员工作时间在办公室里玩游戏,11个部门的工作人员有迟到现象,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在全市给予通报批评。市委不但对有错无为的干部进行问责,严肃处理,还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责任追究,建立“下级犯错免职,领导电视检讨”的公开问责方式。
  三是建立问责机制。建立了问责工作的启动程序,建立了一般与重点问责相结合的机制,建立了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及时、有效地履行规定的职责,导致工作延误、效率低下,或因主观努力不够,工作能力与所负责任不相适应,导致工作效率低、工作质量差、任务完不成等17种行为进行问责追究。建立了“四结合”的工作机制。即:问责与软环境建设相结合,问责与民主评议政行风相结合,问责与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相结合,问责与转变政府职能相结合。问责机制建立后,各单位和各部门领导都绷紧了问责这根弦,纷纷主动自查自纠,严肃工作纪律,主动解决本部门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建立了有错无为必纠的惩处机制。
  四是促动了全市经济发展。“行政问责”工作的深入开展,使舒兰市形成了团结和谐、想事干事的浓厚氛围,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各职能部门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推进了全市经济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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