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任职前谈话制度。对初始任职和调整交流的乡局级领导干部,市委在公示期满后由市委组织部领导进行任职前谈话。谈话内容重点涉及任职后坚持民主集中制、履行好岗位职责;适应岗位需求,自觉加强学习;牢记宗旨,树立服务意识;严于律己,做好群众表率等方面,做到对初始任职干部和调整交流干部在任职前教育到位,任中考核督促到位。2005年以来,对新提拔的54名干部、调整交流的132名干部进行了任职前谈话,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是年度谈话制度。由市级领导每年对自己分管的干部进行一次谈话,主要听取干部对自己执行上级决策、年度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阶段性思想汇报以及对工作的想法、意见和要求,使上级领导和干部在谈话中增进对彼此的了解,加深对双方工作的理解,从而在沟通中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同时,通过谈话让干部及时发现自身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并明确今后努力的方向。
三是诫勉谈话制度。每年对乡局级领导干部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和政绩双向考核,对班子和干部按照标准分出档次,对评为一般班子的主要领导和评为基本称职的干部由组织部党委部长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其存在问题,提出批评,并听取本人的反思和表态。同时,要求谈话对象提出整改的措施和整改的时限。2005年以来,对评为一般班子的8名主要领导和被评为基本称职的14名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
四是经济责任审计谈话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任职前审计、任期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组织部门根据审计部门提供的审计结果,对审计对象本人进行谈话,将审计结果反馈给本人,通报其经济责任审计情况。2005年以来,实施任前经济责任审计3次5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3次26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8次48人。在审计过程中,有3名领导干部因审计中的问题,接受组织谈话教育。(桦甸市委组织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