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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积极探索开展公务员疫情防控专项考核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8-03 浏览次数:0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吉林市广大公务员闻令而动、迅速投身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为更好地激励广大公务员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担当作为,吉林市委组织部探索开展了市直机关公务员疫情防控专项考核工作,较好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突出政治标准,明确考核重点。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重点考核公务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政治表现和担当精神,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疫情防控要求、执行市委各项工作指令方面是否坚决,在关键时刻是否能豁得出来、顶得上去,响应号召、主动请战,勇挑重担、甘于奉献。将工作成效作为评价要点,对公务员组织发动群众、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完成的工作数量和质量进行量化考核,着重衡量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发挥情况。在考核指标设置上聚焦任务分工,区分不同类别、不同层次公务员承担的不同任务,实现差异化考核。按照决策指挥、核酸检测、隔离管控与转运、医疗救治、物资保障、卡点值守、居家下沉等方面,分级分类考核,使专项考核工作做到“专门化、类别化、层次化”。

 

  突出专项要求,完善考核机制。把握专项考核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在考核目的、考核对象、考核程序等方面的不同要求,制定务实管用的考核机制和程序方法。明确个人总结、了解核实、确定等次、审核备案等考核步骤。发挥单位考核主体作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派驻政务大厅人员、“双一流”挂职锻炼选调生等统一由本单位考核。增加征求意见环节,对下沉干部、居家干部、参与疫情防控专班工作等公务员分别征求下沉街道社区或居住地社区、工作专班等有关单位意见,根据需要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全面了解公务员的工作表现。准确界定考核对象范围,无论新录用试用期、立案调查未结案还是受处分、组织处理的公务员,只要参与了疫情防控工作,均正常参加考核,实现了专项考核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操性”。

 

  突出激励作用,强化结果运用。充分发挥专项考核的评价激励、奖优促劣作用,切实提升公务员参与专项工作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考核结果采用等次形式确定,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原则上掌握在本机关参加本次专项考核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并统筹兼顾承担各类不同任务的公务员。因长期病事假、隔离等全程没有参与疫情防控的人员,参加本次专项考核、不确定等次。据统计,市直机关共有10326名公务员参加此次疫情防控专项考核,其中评为“好”等次4004人,占参加考核总人数的38.78%;“较好”等次6126人;“一般”等次4人;“较差”等次2人;不确定等次157人。做好结合的文章,将专项考核结果与平时考核结果、职务职级晋升和评先评优挂钩。被确定为“好”等次的公务员,2022年二季度平时考核直接确定为“好”等次,在干部选拔任用、晋升职级和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对于被确定为“一般”、“较差”等次的,单位针对其短板弱项,及时采取措施,加强教育管理,必要时进行诫勉或者组织处理。下一步,将针对公务员专项考核工作制定出台具体措施,进一步提高专项考核工作的“专业化、制度化、常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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