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桦甸市召开党政机构改革动员会议,标志桦甸市党政机构改革工作正式进入组织实施阶段。
会议由桦甸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孙德强主持,参加会议的有桦甸市委书记、市长刘慧军,桦甸市人大主任张纯国等在家的市级领导,各乡镇、街道的主要领导,市直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同志。会上桦甸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赵争涛传达了《桦甸市机构改革方案》有关精神。
桦甸市委书记、市长刘慧军在讲话中指出,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政治决策,是推进党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场深刻变革。此次党政机构改革紧紧抓住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根本性体制问题,把全面加强党的领导作为深化机构改革的根本保证,切实强化党的组织在同级组织中的领导地位,确保党的领导全覆盖,以党的领导带动机构改革工作得到全面落实。
刘慧军强调,机构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部门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吉林市委明确的“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的总原则,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地推进改革,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着力做好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机构和人员转隶工作、“三定”规定制定工作、继续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稳妥推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刘慧军要求,一要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牵头挂帅,靠前指挥,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发挥作用,研究配套改革政策,形成工作合力;二要平稳有序推进。涉及职能划入的部门要主动与划出部门进行沟通协商,搞好职能调整衔接,新老机构和人员接替要平稳有序、尽快到位,确保机构改革和日常工作两不误;三要注重统筹兼顾。各部门要根据新机构的职责定位和工作特点大胆探索,努力推动管理和服务职能转变,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四要做好思想工作。改革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要把大家安排好,要密切关注干部职工思想动态,积极回应具体诉求,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对待岗位职务调整变化;五要严肃改革纪律。要充分认识改革的纪律性,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经纪律和保密纪律。
为确保全市党政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孙德强强调,要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积极的态度认真抓好机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各部门、各单位,各涉改部门要按照《桦甸市机构改革方案》《〈桦甸市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规定的时间表、路线图,稳妥有序地推进改革,切实把改革各项工作做深、做细、做实,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在抓好机构改革的同时,决不能影响其他工作的正常开展,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任务,为桦甸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机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