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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四项措施推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为民服务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3-10-14

针对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联系民生最紧密、服务群众最直接、群众意见最集中的情况,蛟河市加大对民政、社保、政务大厅等24个市直单位和公交公司、旅游公司、药店、宾馆等156家服务行业党组织的监督、管理,全面实施百姓办事“零障碍”工程,使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的服务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一是明确八个标准,实现服务方式零距离。制定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实施“零障碍”工程活动“八个一”标准,即印制一份办事指南、公开一套服务流程、公示一批承诺事项、佩戴一个党徽标识、亮出一张目标责任卡、创建一批“党员示范岗”、建立一个“党员责任区”、评选一批优秀党员。坚持“一句好言、一张笑脸、一份清单、一个承诺”的服务理念,主动询问服务对象的需求,向群众提供面对面、心贴心、零距离服务。

二是实施阳光政务,保证服务内容零差错。通过电子屏、公开栏、互联网等方式,向群众公开服务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条件、办理程序、收费标准、受理结果、投诉渠道等信息和政务服务动态,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定期开展岗位技能培训,从办事流程到仪表着装、语言行为规范和纪律作风等方面,确定12项服务标准,明确细化每名窗口党员的岗位职责,时刻树立严谨细致的作风,实现服务群众零差错。

三是实行限时办结,确保服务事项零积压。提供预约上门、全程代理、短信通知、集中审批、电话即时咨询等11项服务内容,特别是对群众急需办理的服务事项,推行“无午休”服务制度和开辟“绿色通道”,设立“午间窗口”方便群众办理社会事务。推行“限时办结制”,实施公开承诺服务,将承诺事项、解决措施、完成时限等列成清单,发到群众手中,使限时办结率达到100%。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力争服务对象零投诉。在全市范围内开通手机投诉热线,设置投诉信箱和邮箱,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各服务窗口建立日检查、周通报、月考评、季评比、年总结考核机制。开展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活动,组织党员、职工和服务对象进行评议,发放社会满意度调查问卷,听取意见建议。9月以来,全市各级服务窗口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准确率和按时办结率均达100%,群众满意率也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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