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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采取“三定三放开”措施激活非公企业党组织发展党员“源头”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2-02-20

为深入落实“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任务,蛟河市在非公企业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中采取“三定三放开”措施,进一步扩大非公企业党组织覆盖面,提升非公企业党组织活力和向心力。

一是在计划制定上,在年初确定的全市发展党员计划数基础上,对发展非公党员的计划数按照不超过30%的比例适当放开,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二是在教育培训上,在年初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数基础上,对非公企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数按照不超过50%的比例适当放开。在正式开展培训前,非公企业党支部可随时提出申请,由市委组织部及时纳入培训计划中。

三是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时限上,年初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计划虽已确定,但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非公企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限可以放开。本人提出申请后,非公企业党支部可随时研究,取消半年研究一次的规定。

目前,已在全市37个非公企业党组织中全面推行“三定三放开”办法,共收到入党申请书341份,有效的激发了非公企业员工入党的热情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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