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督查调度机制。县“双促”活动办公室积极抓好统筹、协调、调研、督查、综合等工作,确保活动有序推进。
二是建立通报机制。县“双促”办利用媒体、会议、简报等形式,每半月通报一次全县“双促”活动的进展情况。
三是实行问责制度。对承办事项办理不力,拖而不办,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的相关单位责任人,要按照《永吉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四是建立考核机制。“双促”活动结束后,全县将评选出十个先进集体,同时要评选5个较差单位。年末县委将对“双促”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考核,对“双促”活动组织不到位,任务不落实的单位,年度不能评先、负责人不能评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