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以“五好”班子创建为载体认真贯彻落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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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1-08-03
市教育局党委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了以“五好”班子创建活动为载体,贯彻落实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基层领导班子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提高基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引领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能力,为建设省内教育强市和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1.明确创建要求和标准。“五好”即:政治素质好、工作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群众反映好。具体要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做到勤奋学习,立场坚定,在理论水平上有新提高,达到“政治素质好”的要求;善抓机遇,开拓创新,在推动科学发展上有新成效,达到“工作业绩好”的要求;团结协作、分工明确,在抓班子带队伍上有新气象,达到“团结协作好”的要求;统筹兼顾,依法行政,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有新局面,达到“作风形象好”的要求;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惠民利民上有新作为,达到“群众反映好”的要求。
2.明确创建目标和任务。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使80%左右的局直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基本符合“五好”班子和“五好”干部的创建标准,其中50%左右的局直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完全符合“五好”班子和“五好”干部的创建标准,其中30%左右的局直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通过创建活动,选树一批“五好”班子和“五好”干部,全面提升基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
3.明确创建步骤和方法。一是学习发动,认真部署。结合学习贯彻“七一”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创建意见,层层搞好动员。多形式宣传创建活动的目的、意义和内容,做到人人知晓。二是对照标准,查找不足。要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创建活动的落实情况,对照要求逐项逐条落实。充分利用民主生活会、党员学习日、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个别谈心、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上级部门、本单位、服务对象和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完善制度,落实措施。严格领导班子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检查制度,确保创建活动不流于形式,切实取得实效。四是总结验收,评比表彰。每年对此项工作进行总结验收,命名表彰“五好”班子和“五好” 干部。2014年将对创建活动进行全面总结。
(市教育局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