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吉县交通局党委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采取三项措施,全力推进公路工程廉政建设。
一是严格执行“双合同、三体系、四制”管理,着力推动公路工程基本程序规范化。坚持建设合同和廉政合同一起签,认真落实“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检”三级保障体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施工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在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新闻媒体等社会各阶层中聘请廉政建设义务监督员,对交通系统党风和公路工程廉政建设进行监督。
二是严格对招投标、材料采购、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管理和监督,有效实行阳光操作。严格执行基本程序和规定,委托专门公路工程招投标公司组织实施,并通过电视、报刊等传媒向社会公开,以此防止“暗箱操作”等现象发生。对水泥、石料等材料实行统一采购,并落实了严格的价格和质量检查制度,最大程度地减少人为因素干预和影响。
三是严格风险预警,确保工程廉洁。今年,交通运输局党委4次对征地拆迁、公路工程项目主管科室和负责人下达了风险预警通知,及时提示相关科室和人员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对公路工程招投标、公路工程资金使用管理和工程质量建设组织了三次跟踪检查督查,确保工程招投标资金使用、工程质量管理规范、透明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