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建立三项制度推进机关党员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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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0-11-15
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蛟河市针对市直机关党员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增强机关党员创先争优意识,树立良好机关形象。
一是建立学习制度,提高机关党员坚持学习意识。市直机关各党委(党组)定期组织机关党员学习、分析研究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每名党员干部做到“三个一”,即每月重点读一本书、每季听一次辅导、每年写一篇调研或体会文章;依托市委党校等各类培训基地,定期组织党员进行专业培训。
二是建立帮扶制度,提高机关党员为民服务意识。建立机关党员联系点制度,号召机关党员联系行政村、企业,切实为基层和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开展“1+1”帮贫扶困、“机关干部下基层”、“走访企业服务月”等活动,以支部为单位,与农村困难群众、下岗职工和特困学生结成帮困对子。通过捐助资金、项目扶持、走访慰问等形式,帮助解决实际问题1500余个。
三是建立谈话制度,提高机关党员自省自律意识。市直机关党工委建立支部书记约谈、党员入党纪念日谈心谈话等制度,把对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做深做细,督促引导他们时刻谨记自己是一名机关党员。重点做到“三个必谈”、“三个必访”,即:有思想情绪必谈、有工作失职必谈、有违纪苗头必谈;生活有困难必访、党员生病必访、党员直系亲属过世必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