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市老发〔2008〕13号
各县(市)区委老干部局,市直各部门、市直属企事业单位老干部处(党办):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老干部工作为大局服务的深入开展,引导和动员全市离退休干部积极为实现我市总量翻番和领先发展目标作出新的贡献。经研究,在全市离退休干部中倡导“争做四个模范,共建和谐吉林”学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做好老干部工作的新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引导广大离退休干部树立大局观念和奉献意识,做到想发展、谋发展、促发展,在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构建和谐社会、传统教育、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成为关心和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
二、活动内容
1.做热爱生活、科学养老、身心健康的模范。
自觉培养良好的生活情趣,坚持科学的生活方式,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积极参加各种健康的文体活动。用自己的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老同志,做到心态平和、心理健康、心情舒畅,做到安度晚年、颐养天年、益寿延年。
2.做学习不止、更新观念、政治坚定的模范。
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自己,正确认识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牢固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始终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做关心大局、贡献翻番、维护稳定的模范。
不断增强大局观念和奉献意识,坚持改革开放,顾全大局,自觉支持党委和政府的工作,积极配合在职领导的工作,运用自身的政治优势、经验优势、智慧优势、威望优势,充分发挥在联系群众、宣传群众、团结群众方面的积极作用,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中作出积极贡献。
4.做弘扬传统、传承文明、关爱未来的模范。
广大离退休干部在长期的革命生涯中铸就了坚定的理想信念,形成了优良的传统和作风。让这样一批具有光荣传统的人讲传统,具有奉献精神的人讲奉献,最有说服力、感召力和向心力。广大离退休干部要发挥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和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及关心下一代中的示范作用,争当党的优良传统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传播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宣传员,良好的社会风气建设的监督员,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长期传承下去,不断继往开来。
三、方法步骤
“争做四个模范,共建和谐吉林”学习教育活动从今年4月开始到年末结束。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4月)。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地思想发动,使离退休干部不仅了解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内容要求,而且使其积极投入到活动中来。各单位要将研究制定的活动方案在4月底前报市委老干部局(联系人:邰守营、张波,联系电话:2010464)。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5月――10月)。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和老干部工作实际,突出老干部工作为大局服务这个主线,把“争做四个模范,共建和谐吉林”活动作为今年老干部工作的重点,要注重与抓好老干部各项待遇的落实相结合,与抓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相结合,与抓好老干部工作部门自身建设相结合,为活动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第三阶段:总结阶段(11月――12月)。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做法和经验报市委老干部局。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单位对此活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市委老干部局成立由局长冯庆国任组长,副局长赵文生、马清双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活动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全市“争做四个模范,共建和谐吉林”学习教育活动的指导、检查、协调工作。各单位也要分别建立相应机构,明确职责,确定专人负责,注重沟通、联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市委老干部局将在《老干部工作信息》上及时宣传推广各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各单位也要借助新闻媒体进行广泛地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扩大社会影响,推动“争做四个模范,共建和谐吉林”活动有效地开展。
3.精心设计,务求实效。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充分运用已有的好的经验和做法,有针对性地开展主题活动、特色活动,打造工作品牌。要特别注意挖掘、培育和推介典型,通过典型引路推动活动深入开展。
中共吉林市委老干部局
200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