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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车之鉴
三星集团前董事长李健熙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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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7-17
韩国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6日以逃税罪名判处三星集团前董事长李健熙有期徒刑3年。
根据法院判决,李健熙因以匿名账户从事股票交易进行逃税有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被判处交纳1100亿韩元罚金(1美元约合1006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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