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市委组织部 | 江城党建网 | 干部学习园
当前位置:首页>前车之鉴

救灾不履职不到位,都江堰市3名干部被免职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08-05-21

  18日,四川都江堰市委、市政府作出决定,由于救灾不力,市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肖蓉,市档案局原正局级调研员李蜀予以免职,蒲阳镇团结村原支部书记刘定双就地免职。
  都江堰市纪委表示,肖蓉在地震灾情统计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不认真工作,不及时、不科学统计,导致统计错误,负有领导责任,予以免职。5月12日地震灾情发生后,李蜀一直未到单位报到,5月15日9时30分市档案局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其速到单位参加抗震救灾,直到5月17日16时李蜀本人仍未到单位报到,其行为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予以免职。团结村原支部书记刘定双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反应迟缓,不及时积极履行职责,组织指挥抗震救灾工作不力,没有深入到农户中关心群众,仍然经营自己的副食店,在群众中造成极坏影响,予以免职。



下一篇文章: “群众不满意”,徐州多名干部受查处
上一篇文章: 张荣坤案终审维持原判 将向最高法院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