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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河市沃土育新苗助力大学生“村官”农村创业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0-03-29


今年以来,蛟河市为使大学生“村官”进一步激发创业热情、树立创业信心、保障创业成功,积极为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落实待遇、制定政策、搭建平台、搞好服务,为大学生村官干事创业、发挥作用营造了良好环境。
落实待遇,制定政策,激发大学生“村官”创业热情:一是为大学生村官落实有关待遇。市委组织部会同人事、财政等部门,根据省、地文件要求,制定了《关于落实到村任职大学生有关待遇的方案》,比照从高校毕业生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大学生“村官”工作生活补贴标准,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按每月按时发放。二是出台一系列优惠政策。大学生村官在创业过程中需要占用土地和林地时,在土地、林地用途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承包经营权,在农村信用社、银联小额贷款担保公司进行抵押贷款。同时对大学生“村官”在农村实施具有发展潜力和市场价值的创业项目给予相关政策扶持和奖励。三是广泛宣传热情服务。利用网络、电视、报刊等积极营造大学生“村官”创业的浓厚氛围。同时推出帮助大学生创业“联络服务员”制度,把做好服务作为大学生创业的突破口,由乡镇配备了3名专职代办员,为大学生创业提供全程跟踪服务,保证每项代办服务都落到实处。
  强化机构,积极指导,树立大学生“村官”创业信心:一是建立机构,强化管理。成立大学生“村官”创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各乡镇党委书记任组长,主管党务工作的领导干部任副组长,党委委员任成员。同时成立大学生“村官”创业指导委员会,由乡镇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任指导委员会主任,及时帮助大学生“村官”解决在创业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疑难问题。二是强化培训,提高发展技能。组织大学生“村官”进行为期1周的创业培训,由市创业办的教师培训创业知识外,同时邀请了2名创业成功人士现身说法、答疑释惑,并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项目推荐和技术咨询服务。三是配备人员,加强指导。成立由市创业办、农业局、经济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大学生“村官”创业指导咨询机构,帮助创业大学生收集市场信息,并适时聘请具有企业管理专业知识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及熟悉经济发展和创业政策的专家,为大学生创业者提供个性化的咨询和技术服务,全力帮助大学生“村官”创业者树立创业信心。
  搭建平台,实施帮扶,保障大学生“村官”创业成功:一是发挥优势、搭台设岗。根据大学生的专业特长,将大学生们安排到有一定发展基础的新农村建设试点村,分别任村书记助理和远程教育站点管理员,并实行村支部书记帮带机制,要求大学生当好学徒、当好参谋,既要认真学习农村工作经验,又要利用自身文化水平较高的优势,为所在村两委理清发展思路和完善工作制度贡献力量。二是建立“3+1+1”联系帮带制度。“3”即一名乡镇党委班子成员、一名村党支部书记、一名创业指导委员会工作人员; “1”即一名具有发展经验的企业老板;“1”即一名大学生“村官”创业者,通过建立帮扶体系,对大学生“村官”创业进行全程帮带。三是建立发展资金。市委建立了大学生“村官”发展基金100万元,纳入财政预算,专项用于鼓励企业发展和大学生“村官”创业,对于符合条件者,给予适当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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