磐石市为贯彻落实全民创业技能培训规划,切实抓好创业技能培训工作,出台了《全民创业技能培训工作考核办法》,对培训责任部门、培训协助单位和培训机构开展创业技能培训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考核,确保培训质量,保证就业率和创业率。
一是培训备案。培训责任部门和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时,需向市全民创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培训方案和办班申请,备案后方可进行培训。
二是跟踪调查。市全民创业技能培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随机抽查培训责任部门和培训机构的日常培训情况。根据培训项目的类别,在查验培训责任部门培训基础资料的同时,通过实地踏查、电话联系的方式抽样检验就业率,通过查验工商营业执照抽样检验创业率。
三是综合评价。结合年度考评和平时掌握的情况对培训责任部门和培训机构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分先进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三类。每个类别都有具体的任务指标和严格的界限,实行量化考核,动态管理。
四是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评价结果作为评价相关责任部门乡局级领导班子年度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每年由市财政列支20万元,设立培训奖励基金,对评为先进的责任部门和培训机构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达标的责任部门,取消领导班子年度工作业绩考核评先选优资格;对不达标的培训机构限期整改或取消培训资格。并对高质量落实培训任务的乡镇街区给予适当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