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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满区引进在校大学生开展共建和谐社区试点工作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08-05-13

丰满区充分发掘驻区高校资源,从丰富大学生社会实践、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出发,在全区开展了引进北华大学在校学生共建和谐社区试点工作。

一是组织公开选拔。2007年11月,丰满区委成立引进在校大学生共建和谐社区试点工作组织领导机构,明确试点工作由丰满区江南街道党工委协调北华大学党委组织实施。北华大学党委在广泛宣传和发动的基础上,按照自愿报名、组织审核、择优推荐的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推荐到丰满区江南街道党工委。江南街道党工委成立由区委组织部、区纪检委、区民政局和江南街道领导班子、江南街道大工委成员单位领导组成考试领导组,并请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等部门命题。随后,组织推荐上来的20名大学生进行笔试和面试,按照综合成绩和每个社区选任1名大学生的原则,确定了9名在校大学生进社区开展共建和谐社区人选。

二是搞好活动对接。为了把试点工作落到实处,丰满区委和北华大学党委于2008年4月,组织“引进在校大学生进社区开展共建和谐社区启动仪式”。仪式上,宣读了活动方案,举行了“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揭匾,为大学生颁发了社区主任助理聘书,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为大学生佩带“社区工作人员”胸卡,社区居民代表向大学生献花,社区党组织书记代表、大学生代表进行表态发言,北华大学党委和丰满区委有关领导作了重要讲话,这也标志着丰满区引进在校大学生进社区开展共建和谐社区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三是明确任务和要求。丰满区从有利于大学生进社区开展工作的角度出发,明确了大学生到社区担任社区主任助理职务,协助社区主任、社区团书记开展政策宣讲与热点调研、科普宣传与技能培训、专业援助与咨询服务等项工作。要求大学生到社区工作任期为1-2年,每人每月不少于6天,街道对大学生每人每月发给一定的交通补助费用。任期结束后,由区委组织部、团区委等相关部门和街道共同出具社区工作实践鉴定。

(丰满区委组织部 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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