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市委 吉林市人民政府
关于表彰人才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2007年10月11日)
2004年全市人才工作会议以来,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人才工作的一系列重大部署和要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扎实推进人才兴市战略,全面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人才项目建设成效明显,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日趋完善,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明显增强,形成了全社会重视、支持和参与人才工作的良好局面,涌现出一批人才工作成效显著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扎实推进人才兴市战略深入实施,进一步提升全市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水平,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中共磐石市委等27个单位为“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曲志忠等26名同志为“人才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
市委、市政府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人才项目建设,创新人才工作机制,优化人才工作环境,努力开创人才工作的新局面。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和组织人事干部,要以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坚持科学发展观和人才观,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人才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紧紧抓住培养、引进和用好人才三个关键环节,创造性地抓好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为实现我市总量翻番、领先发展的宏伟目标提供坚强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