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这一目标的要求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一个核心问题是理顺政府部门的权力与责任关系。实行大部门体制,是实现权责一致的根本举措。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必须通过稳步推进大部门体制改革来推进政府部门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
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部门间权力与责任关系。按照“大部制”的思路整合政府组成部门,就是要按照公共行政和统一市场的原则,区分宏观调控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部门,准确定位职能,对现有政府机构进行进一步的精简、裁并和调整,明确责任归属,提升行政效率。这其中,建立部门间权力与责任的对应关系非常重要。应通过实行政府绩效管理与责任追究等,规范和约束部门间的行政行为,避免部门逐利行为。机构精简与整合,应该以有效履行职能为前提。这就需要按照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要求,在机构编制规模、财政成本和社会效益(制度供给、公共服务、有效监管)之间实现新的平衡。
健全财权和事权相匹配的政府间权力与责任关系。统筹政府间权力和责任关系,不仅要考虑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而且要考虑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地方政府之间关系的焦点是分税制改革。应在规范中央与地方分税制的基础上,加快省级以下地方政府的分税制改革。统筹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间的权力和责任关系,根据事项特性和效率原则,在逐步解决原有条块之间不一致问题的基础上,统筹安排垂直管理部门与地方政府间的权责设置,避免出现双方采用讨价还价的方式解决问题的情况。统筹政府间的事权与财权关系,建立事权与财权相匹配的管理体系和服务体系,使事权划分与财权划分相配套。
理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和基层自治组织间的权力与责任关系。应进一步理顺党委、政府和人大、政协机构之间的职能关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政令统一,努力形成党正确领导,政府科学行政,人大、政协有效监督的合理权力与责任关系。政府对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责任主要是提供指导、协调、服务和帮助。对政府延伸的工作任务,应建立有效的委托管理和购买服务制度,以减轻基层自治组织的负担。同时,注重培育发展社区各类社会组织特别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社会服务组织,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发挥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合作经济组织、社会福利机构、物业服务机构等组织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