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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潭区重拳规范整治养老机构

作者: | 来源: | 访问:0 | 时间:2017-05-12

  老有所养,更要老有所安。为规范全区养老机构,对域内存在不规范问题的养老机构进行有效清理整治,5月11日下午,龙潭区召开了全区集中清理整治养老机构工作调度会。龙潭区人民政府区长刘子军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常务副区长常国伟主持会议。


  会上,江密峰镇、湘潭街道、新安街道、龙潭街道四个乡(镇)、街道就近期清理整治工作情况进行了汇报,区民政局李铁成局长就全区清理整治养老机构工作情况进行了通报。
  通报显示,全区共有养老机构62家,床位3554张,入住老人1622人。截止目前,全区共取缔关停非法养老机构11家,其中民宅民办养老机构4家,网点门市养老机构5家,独立场所养老机构2家;整改各类隐患93处,分流老人61人。另外,有6家非法民宅养老机构限时5月15日前完成取缔工作;27家养老机构限时5月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22家养老机构限时6月30日前完成规范工作。


  刘子军在会上指出,集中清理整治养老机构工作要站在解决群众民生民利、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加强政府监管水平的高度深入落实。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强化养老机构清理整治和监督管理,不断完善各项管理、检查标准,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一查到底、整改到位。


  刘子军强调,要坚决取缔民宅养老机构,整改达标一批养老机构,规范提高一批养老机构。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部门作用。民政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措施,卫计部门要做好养老机构卫生许可和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检查工作,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养老机构进行消防监督管理检查,国土、规划、住建等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土地、房屋产权等历史遗留问题等。


  此外,刘子军要求此次全区集中清理整治养老机构工作要坚决做到“全覆盖、无死角、无盲区”,最大限度的遏制养老机构安全事故发生,防止养老机构“换地重生”,避免整治工作前功尽弃。


  区民政局、人社局、发改局、卫计局、住建局、环保局、城管执法大队、公安龙潭分局、公安江北分局、龙潭消防大队、江北消防大队、食药监龙潭分局、规划龙潭分局、国土龙潭分局等分管领导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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